佛山市文化館,原名佛山市群眾藝術館。佛山市文化館市直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文化館大樓位于市中心地段,建成于1987年,共六層,占地面積8739平方米,建筑面積7056平方米,館前廣場面積800平方米。目前佛山市文化館新館正在建設中。
佛山市文化館工作職責:組織群眾性文化藝術活動;開展文化藝術知識技能培訓;組織業(yè)余文藝作品創(chuàng)作;指導全市各級文化館(站、室)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工作;輔導基層文化工作骨干和社會文藝團隊;開展群眾文化理論研究和對外民間文化交流等。
佛山市文化館承擔的主要任務為:
負責全市群眾文化藝術發(fā)展的規(guī)劃、組織和實施;
構建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為廣大群眾提供優(yōu)質文化服務,包括組織、策劃、協(xié)調全市性群眾文化活動,開展對群眾文化各藝術門類的創(chuàng)作、演出、展覽、輔導和培訓;
開展全市群眾文化工作的理論研究與隊伍建設。
佛山市文化館(原佛山市群眾藝術館)自1993年以來先后被評為國家文化部“一級群眾藝術館”、 “廣東省特級群眾藝術館”、“廣東省文明群眾藝術館”,并曾榮獲“全國文化工作先進集體”、“廣東省特級檔案管理單位”、文化部“文化遺產日獎”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