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執(zhí)法是一個漢語詞匯,拼音是bǐng gōng zhí fǎ,基本意思是公正地執(zhí)行法律。秉公,做事秉持公正之心。
張釋之(生卒年月不詳),字季,堵陽(今河南方城)人,西漢法學家,法官。
漢文帝年間,張釋之任公車令,負責掌管司馬門的保衛(wèi)工作。司馬門是進入皇宮的大門,自然非同小可。每天進出的多是皇親國戚、權臣顯貴,因此,張釋之這個守門官自然不好當。
有一天,西漢太子(即后來的漢景帝)與梁王同乘一輛車急速而來,絲毫沒有停車的跡象。而漢宮規(guī)定:任何人出入殿門和司馬門都要下車,違者罰款。
如果是其他人,這件事也許就算了,除了梁王,闖門的畢竟還有太子,也就是將來的皇上,要是得罪了他,怕是難有什么好下場。但是張釋之卻不管這些,他只管履行自己的職權。于是,面對已經飛馳而過的馬車,他挺身而出,快步追了上去,阻止太子和梁王進宮。太子和梁王自然不肯聽從,雙方在司馬門附近僵持起來。張釋之只好把此事立刻稟告給了漢文帝,彈劾太子和梁王的“不敬”之過。
漢文帝雖然也認為這不是什么大事,甚至想通融一下,但面對公正執(zhí)法的張釋之又難以啟口,所以,便肯定了張釋之的做法。
漢文帝本以為此事就此了結了,沒想到卻迅速傳遍宮廷,最后竟然傳到了母親薄太后的耳朵里。薄太后十分生氣。文帝只好來見母后,解釋說,此事都是因為他本人管教不嚴所致,以后定會嚴加管束。
見皇上致歉,薄太后的氣消了一半,但還是派人到司馬門送赦免詔書。見了太后的諭旨,張釋之才放太子和梁王入宮。
太子和梁王十分震怒,本想著皇上能處罰張釋之,但漢文帝十分公允,不但沒有治張釋之的罪,反而對他大加褒獎,讓張釋之連升三級,直至廷尉之職,主管朝廷司法工作。
張釋之做廷尉時間不久,就接到一起與文帝有關的案子。
原來,文帝一行人狩獵之后騎馬回宮,行至渭橋時,有一男子突然從橋下跑了出來,驚得御馬險些跌倒。文帝大怒,命衛(wèi)士將此男子拿下,交給張釋之嚴懲。
張釋之將男子帶上公堂,詳細了解經過。男子申辯說他并非有意而為之:他本是渭河邊上長安縣(今西安市長安區(qū))人,當日其妻讓他到集市上購物,剛到橋頭,遠遠地就看到皇帝的御車到了,嚇得就鉆到了橋底下。他在橋洞里待了好久,聽著似乎沒什么動靜,以為皇帝已經走遠了,就跑了出來,不料卻驚嚇了皇駕。
此時,勘查現場的衙役也回來了,調查結果與男子所說相符。
張釋之馬上進宮面奏文帝,稟報說沖撞御馬的男子非故意所為,依據法律規(guī)定,應罰金四兩。
文帝對這個結果十分不滿,拍案怒曰:“此人嚇驚的是朕的御馬,幸虧這匹馬性情溫和,不然朕定會受傷,甚至危及生命!犯這么大的罪行之人僅罰金四兩,你眼里還有朕嗎?”
張釋之看著氣急敗壞的文帝,沒有一絲退縮,義正詞嚴地答道:“卑臣只是按照法律處理。法律是國家定的,不是我張釋之所定,既然是國家制定的,那么就該天子和天下人共同遵守。此人冒犯了皇上,沖撞御馬,法律規(guī)定就是應該罰金四兩?;噬弦貞?,可法律中沒有此規(guī)??!如果不依照法條規(guī)定去做,任意加重或減輕刑罰,老百姓就會對法律失去信任。您既然交給廷尉處置,作為國家的最高執(zhí)法機構,就必須依法量刑。最高國家執(zhí)法機構不依法辦事,因人而異,不能一碗水端平,百姓如何看待法律?如果執(zhí)法的人都不依法辦事,以后怎能治理好國家、治理好百姓呢?”
文帝沉思許久,終于低聲說:“朕贊同你的做法,你的判處是正確的。”
但時隔不久,又發(fā)生了一件事,讓張釋之和文帝之間產生了更大的分歧:有一個人竟然偷盜了高廟神座前的玉環(huán),被當場抓獲。漢文帝聽說后,暴跳如雷,馬上責令交給張釋之嚴懲。
原來,漢文帝向來以仁孝著稱。當年,其母親薄太后生了一場重病,時間長達3年之久。3年中,漢文帝不論公務多么繁忙,每天都要抽空去看望母親,常常衣不解帶、不眠不休地陪伴在母親身邊;而且,凡是御醫(yī)送來的湯藥,文帝都要親口嘗過,確認溫度合適,才會放心地給母親喂下。公元前157年,文帝先于母親薄太后離開人世。臨終前,他對于自己讓母親“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的“不孝”深為抱憾,將竇皇后和兒女們叫到床前,反復叮囑一定要對薄太后盡孝。為彌補這個缺憾,他還留下遺言,要求將自己的陵墓按照“頂妻背母”的方式安置,足見文帝對薄太后的大孝有多深。
所以,當聽到有人居然敢到祖宗的供座上偷盜時,文帝憤怒至極。
張釋之接到圣旨后,馬上開始審問、調查,很快便查明了案情。依法量刑后,他裁定此盜賊“以盜皇室宗廟御物罪判予死刑”。
漢文帝知道后十分不滿,憤憤然對張釋之說:“此人無道德已經達到這種不堪的地步,膽敢偷盜先帝的神器。我讓你張釋之審理,就是要你治他滅族之罪的!”
當時的漢代,滅族之罪是最重的刑罰。漢文帝指著張釋之怒吼:“你不加重處罰,卻以平日的常法處理,如此喪盡良知的盜賊,不加以嚴懲,以后還怎么讓人恭敬祭拜高廟呢?”
張釋之當然深知文帝最深惡痛絕這種人。但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他也不顧自己的安危了,免冠頓首地與文帝爭辯說:“法是國家的根本,依法量刑怎可妄自而為?當今有人偷了宗廟的器物,陛下就要滅族,若有人在皇陵上取了一抔土,陛下又該如何治罪呢?按說盜皇陵之土自然比盜宗廟器物的罪要大吧?”文帝一聽,無言對答,雖然不悅,但也勉強同意了張釋之的做法。
下朝后,文帝將此事告知薄太后,薄太后深以為張釋之是個難得的忠臣,對他贊不絕口,對文帝說:“有張釋之,既是大漢的榮耀,也是我百姓的福分呀!”
后來,班固在《漢書·張釋之傳》中記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笨梢?,廷尉張釋之不僅在當時受到天下人的擁戴與稱頌,而且在歷朝歷代的官員中,也成為嚴格執(zhí)法、不畏權貴的典范,贏得了后世的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