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信用卡套現違法嗎
信用卡套現違法。
如果信用卡用戶有套現行為,擾亂了金融秩序是需要付出代價的。輕者可能會被罰息或凍結信用卡;重者則可能會面臨牢獄之災。
二、信用卡套現的處罰標準
1、惡意透支或非法經營,且套現數額在1萬元至10萬元的。
可被認定為滿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中的“數額較大”的條件。這樣的信用卡套現行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2、信用卡套現額度在1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的。
可被認定為滿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中的“數額巨大”的條件。這樣的信用卡套現行為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3、信用卡套現額度在100萬以上的。
可被認定為滿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中“數額特別巨大”的條件。這樣的信用卡套現行為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個人財產。
三、信用卡套現的防范對策有哪些
1、立法方面
要防范信用卡套現帶來金融風險,首要任務是明確信用卡套現行為的性質,必須在法律中嚴格界定非法套現行為的構成要件和處罰標準,才能在現實中產生對非法信用卡套現的威懾力,以保障銀行的資金安全,維護金融秩序的穩(wěn)定。
其次,建議加大對銀行卡立法的力度。銀行卡已經成為國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金融工具,有關銀行卡持有者與發(fā)放機構之間的權利義務及發(fā)卡機構、商戶之間利益的平衡等都需要效力層次較高的法律予以確定。
2、發(fā)卡機構
在目前法律規(guī)定尚不健全的情況下,發(fā)卡機構應該在大力拓展信用卡業(yè)務的同時,加強風險防范的意識,發(fā)卡前嚴格審核申請人的條件,嚴格審批額度,強調發(fā)卡源頭的風險控制。
在與特約商戶的協(xié)議中,明確特約商戶不得協(xié)助持卡人套現,強化其違約責任,以約束特約商戶的行為;各銀行間應共享違規(guī)客戶信息系統(tǒng),避免同一客戶反復辦卡;引入銀行卡保險機制,與保險公司合作,參與信用卡風險的有關保險,降低信用風險。
3、征信體系
完善個人信用制度,盡快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征信體系的建立對于金融風險的防范具有重大的意義。今后銀行在信用體系建立的基礎上,可通過客戶的信用資料庫隨時查詢客戶信用檔案,并迅速確定能否給客戶授信及授信額度。也可以將參與信用卡套現的持卡人、商戶等的不良行為記錄納入社會征信體系中,并配套相關的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