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預付款的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預付款是為允許提供的勞務或產(chǎn)品而預先支付的貨幣。預付款是一種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決合同一方周轉(zhuǎn)資金短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預付款一方違約,只須返還所收款項,而無須雙倍返還。此外,法律對預付款的使用有嚴格規(guī)定,當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來中設置預付款項,而對定金則無此限制。
定金和預付款區(qū)別都有哪些
1、性質(zhì)不同
首先,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內(nèi)容,定金合同是從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其目的就是為了保障主合同的順利進行,其本身不是在履行主合同的內(nèi)容。而預付款則是主合同的內(nèi)容之一,那么交付預付款就是一種履行主合同的行為。
2、作用不同
預付款的作用帶有支援性,能夠幫助對方解決資金上的問題,從而確保對方能夠順利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定金雖然也有這方面的作用,但是其主要作用還是在于對合同的保障。定金能在合同是否成立而發(fā)生爭議時,對合同的成立起到一個證明作用;而預付款則不具有擔保和證約的作用。
3、效力不同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預付款是作為價款一部分來進行抵付的;如果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話,那么不管是交易雙方哪一方違約,預付款都是要原數(shù)退還的。
定金在這方面和預付款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合同得以正常履行,那么定金可以根據(jù)雙方的約定來用于抵作價款或退回,不像預付款那樣必須用來抵作價款。在合同沒能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如果是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那么不履行合同的給付方的定金不予退還;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接受定金的一方則要雙倍償還定金。因此可以看出,定金是具有懲罰性質(zhì)的,而預付款則不具備懲罰性質(zhì)。
4、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是一次性支付完的,定金全部交付后定金合同才能生效。預付款則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清,二者在支付方式上有一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