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籃規(guī)范國家標準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吊籃(GB19155-2003)》
1、第一條,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高處作業(yè)吊籃(以下簡稱吊籃)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常設的或非常設的,其安裝方式為有軌式或無軌式,提升方式為爬升式或卷揚式的各種吊籃。本標準不適用于專用運載貨物和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
2、第四條,一般要求。
吊籃的工作環(huán)境溫度為-20~40℃.吊籃平臺在工作處陣風風速不大于10.8m/s(相當于6級風力)。吊籃的制造應按有關標準及設計圖樣進行,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不準出廠和使用。吊籃出廠時必須附有下列技術文件: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說明書;安裝圖、易損件圖、電氣原理圖及接線圖、液壓系統(tǒng)圖等。產品必須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標牌。標牌上應寫明產品名稱、主要技術性能、制造日期、出廠編號、制造廠等。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適合于高處作業(yè)并經過技術培訓和考核合格的人員。
二、吊籃使用規(guī)范要求是什么
1、工人在進場時,要求必須穿戴安全設備,且當天氣惡劣時不能使用。
2、使用前,必須要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使用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的培訓。
3、吊籃承載不能超標。
4、電源、電線等配件的使用,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嚴格要求。
5、吊籃安裝后,高空下不能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