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夫妻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1、老年人離婚時,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有約定的,只要約定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法律規(guī)定處理。
2、老年人婚前財產及夫妻婚后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仍歸各自所有。
3、老年人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即自結婚登記之日起到離婚時婚姻關系終止之日止這一期間內,一方或雙方取得的財產。
4、老年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根據我國《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guī)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一方、遵循當事人的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合法地予以解決。須特別指出的是,無工資收入的家庭婦女對共同財產有同樣的平等分割權。應該適當照顧生活困難的一方,尤其是女方。
二、老年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夫妻雙方對其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平等分割的權利。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既不能損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還要看情況對女方和子女給予必要的照顧。
3、照顧無過錯方。2001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對離婚有過錯的一方,在處理財物時,應給予無過錯方適當的補償。
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分割時不應損害其效用和價值,以保證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對于生活資料,分割時應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
三、注意事項
對于雙方婚前財產、婚后財產如何處理,最好相互商量,取得一致意見,寫好書面協(xié)議。并進行婚前財產公證。這樣做,可以防止今后在財產上發(fā)生糾紛,即使發(fā)生了糾紛也便于處理,同時有利于處理與雙方子女的關系,使得老年人的再婚免受一些干擾,使老人安享再婚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