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信托大家都不陌生,但是信托的投資門檻動輒百萬,一般人可以說是望而止步的,不過現在已經出現了小額信托可供老百姓購買。起點在30萬-50萬元,收益在7%-9%,投資時間一般為12-24個月。
這種小額信托作為信托公司靈活調用的資金池,一般用于補充其它信托項目的募集資金,參與其它項目的成立。但它本身又有一定獨立性,有著自己固定的期限和收益率。由于這種小額信托產品擁有信托所有的優(yōu)點,收益安全穩(wěn)定,往往成為信托市場最受歡迎的品種。
目前市場上小額信托產品主要有三種:TOT(信托中的信托)、公益信托、打包團購信托。
TOT是信托中的信托,是一種產品結構,通過一個信托計劃募集資金再去投資其他信托。不過此類信托涉及的其他投資更多,會因為信息不對稱,而出現更高的風險。
公益信托投資門檻低,但是主要以公共事業(yè)為目的,相對來說,收益率較低。作為信托產品來說,是欠佳的投資方式。
部分投資者會尋找親朋好友來籌齊大額資金來購買信托。但是信托的收益權不能分割,私下的協議簽訂也不受法律明文保護。所以團購信托以一個人的名義購買是,要簽訂相關的借款協議。
信托產品有許多種類,信托風險評估,首先看受托人投資的方向決定,其次是產品具體的風險控制措施,還有購買的信托的具體投資項目與擔保情況。
現在的信托投資風險也在加大,本金安全是最重要的,所以不能為了高收益忽略里面的高風險。
信托自05年整頓以來,還沒有出現信托兌現風險的問題,這主要是業(yè)內有剛性兌付的潛規(guī)則在,還有信托的抵押品比較多,但這并不代表未來不出問題,特別是近些年信托的發(fā)展過于瘋狂,部分產品已經有兌現風險的擔擾了。
一般情況下不會,當然,建議您在購買信托產品之前仔細了解一下產品投向,以及之前類似產品的歷史業(yè)績。
網上熱傳的“投資XX萬買信托血本無歸”,如果深究下去,大部分都是買了假信托或者股權類信托,但媒體以博眼球為要義,從不主動解釋。據信托業(yè)協會最新數據,2017年全年信托行業(yè)風險項目的比率在0.5%左右,面向個人投資者的就更少,所以投資者不必過于恐慌。
1、道德風險
由于從前我國的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或者作為產業(yè)集團公司的融資工具,加上原先監(jiān)管機構對其定位從事銀行業(yè)務遺留了不少問題。雖然第五次整頓將其定位于從事真正的信托業(yè)務,并且《信托法》和《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都規(guī)定了受托人不得利用信托財產為自己謀利益,要對受益人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是由于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天生的缺陷和缺少有效的外部監(jiān)督使得有些信托投資公司利用信托財產謀取自己的私利。主要表現在一是利用不當關聯交易對實際控制人進行利益輸出或者掩蓋風險或者抽逃資本金,二是將超過信托合同約定產生的信托財產收益化為信托投資公司的收益,三是挪用信托資金進行投資。
2、信用風險
信托產品的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對信用風險信托產品主要采取擔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據《擔保法》法定擔保形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信托產品設計上常用的是前三種,其中信托產品中運用的保證措施主要是第三方提供擔保為信托產品提供擔保的,第三方在實踐中已出現的主要有商業(yè)銀行國家開發(fā)銀行大型企業(yè)地方政府較特殊。
3、流動性風險
根據《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不得發(fā)行委托投資憑證、代理投資憑證、收益憑證、有價證券代保管單。這意味著現有的信托受益權只能以合同而不是信托受益憑證方式成立。且不能標準化分割。信托合同的私募性質和200份限制,使得信托產品二級市場交易成本極高?,F有的網上轉讓、銀行質押貸款等轉讓方式無法滿足流動性的需求。信托產品缺乏流動性使得與其他金融產品缺少套利空間,也就是信托產品可以向其他金融產品套利,而其他金融產品無法向信托產品套利。這不利于信托產品的優(yōu)化配置資源和價格發(fā)現成為集聚風險的洼地。
最后提醒大家不為降低風險而分散信托投資,或者降低投資門檻,實際上也會增加風險,信息的不透明會對投資人造成隱藏的不確定性。投資信托產品,一定要結合自身需求來做出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