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西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江西電網(wǎng)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贛發(fā)改價管〔2020〕997號),自2021年1月1日起,贛州市電費收費標準如下:
贛州階梯電價標準一覽表
注:
1.上表所列價格,除已摘帽貧困縣農業(yè)排灌電價外,均含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15525分錢。
2.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yè)生產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0.62分錢。
3.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yè)生產用電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0.1分錢,其他用電1.9分錢。